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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烟汽职院字〔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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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保证该项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现就加强全院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资助项目宣传工作力度

    资助项目评审前必须召开全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会议、系内班主任会议、班级全体会议,做到全体学生对资助项目内容都了解。学生处要印发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做到新生人手一份,确保宣传到位。

    2.严格规范贫困生库建立制度

    所有入库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学籍、高消费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入库。学院、各系、各班级的贫困生库原则上每学期初调整一次,各班级、各系贫困生库更新信息要及时汇总上报。凡未进入学院贫困生库的学生一律不得确定为资助对象。

    3.规范国家助学金评审原则

    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都要以家庭经济贫困情况为首要评审标准,不得以学习成绩或德育成绩为准,不得由辅导员提名表决,有重大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评审。

    4.完善三级评审制度

    任何资助项目必须通过班级、系部、学院三级评审,尤其要建立完善班级评审制度,并要有书面形式的评审操作流程,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现辅导员提名的情况。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认定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5.加强公示管理

    各级各类资助评审结果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确定。公示名单中必须标明学院纪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部的联系方式。

    6.加强资助发放的后续管理

    各班级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在班级内公布,让全体学生参与发放资金的监督,坚决避免资助资金出现被挪用、平摊,出现高消费等情况。

    7.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学院纪委和学生处每年要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以走访、抽查询问的方式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5319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