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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招募第一批入驻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6-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团总支:
我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为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在各方支持下,学校以男生三号楼、四号楼一楼商铺为场地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是学校创业教育实训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使学生能够在开办自己的实体公司中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我院团委现招募第一批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请条件
1.申请成立团队必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
2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组建5-8人的学生创业团队。
3.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最好能够与专业结合,优先考虑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其中餐饮食品类创业项目不得入驻;如经营需要售后服务类的产品,则必须是在烟台市有售后服务部的产品。
4.团队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5.团队须自行邀请一位以上的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6.同时对校外服务的团队必须取得工商、税务注册资格;
7.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创业实践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创业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8.团队要向院团委提交创业团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和创业(商业)计划书。
二、创业团队的申请入园程序
1、有创业意向的同学向院团委提交《创业申请书》、《创业申请表》和《创业(商业)策划书》。由院团委对提交材料进行必要的核实、调查和征询,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递交创业基地专家小组评审,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进行释疑和讨论,形成评定意见。
3、团委对符合标准的团队进行登记、评审和注册,并面向全校公示;
4、通过评审的创业者与院团委签署《场地使用协议书》,免费提供场地使用。
5、实体创业团队应履行工商、税务注册手续。
三、项目审核标准
1.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2.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成绩均合格,无任何违反校纪现象;
3.团队负责人在校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4.团队的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5.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
6、商业计划书的格式要标准,内容结构合理;
7.同等条件下,特色商业服务型、技术服务型和产品开发型项目优先审批;
8.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参加过国家、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类省市举办的创业竞赛和校内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优先审批。
四、创业团队的退出
1、得到入驻审批后一个月内未能正式注册,将收回取消入驻资格。
2.团队注册后需在15天内运行创业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创业团队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基地内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退出。
4、团队负责人因毕业或退学等原因,已经注销学籍者,需退出创业基地。
5、合同期为一年,一年一签。创业团队合同期满需退出创业基地。
6、对违反创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的创业团队,经院团委核实认定后,可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业基地有关规定对其处罚。
7、创业基地的功能仅仅是孵化功能,故各创业团队在合同期满后,如该团队仍符合入驻创业基地条件的,还可以续签一次。
四、申请事宜
1.申报时间:2011年6月10日—6月16日;
2.上交材料: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双颗钉装订成册,分开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2003office)和纸质版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3.材料格式:请严格按照创业(商业)计划书的模式排版装订(见附件2、3、4)
4.联系人:梁老师(6339086)
请各系团总支认真做好系学生的宣传工作。
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
附件2:创业(商业)计划书目录(参考)
附件3:创业(商业)计划书装订顺序(参考)
共青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