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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6-28 [来源]: [浏览次数]: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根据十七大“创业带动就业”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实施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有效服务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培养高素质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学院决定建立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统筹校内外资源,建立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与学习成果孵化基地,鼓励在校学生在校内进行创业与就业实践活动,扶持学生创业就业,拓展人才培养平台,推动学院创业就业教育健康发展。为促进创业实践基地规范建设和运作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推进学生创业实践锻炼,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地性质、结构与运营模式

(一)基地性质与名称

1、基地性质

提高大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创业能力,依托校内外资源优势,搭建学校学生创业实践平台,致力于把创业实践基地打造成集“创业知识教育、创业思想集聚、学生创业实践、创业项目研发、学生科研成果转化、创业成果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2、基地名称:大学生创业园

(二)基地结构

1、地理结构

基地位于学生宿舍楼下原商店房、和学校广场

2、项目结构

主要分创业与就业两大块。

(三)基地运营模式

1、创业运营模式

(1)创业初期:商铺运营模式

由于基地建设初期学生商店数量不定,规模不稳,因而采取商铺运营模式。

模式特点:

A、将场地划分为较小的铺子,分功能区出租给学生。根据场地面积与租用时间(按月计)收取租金。

B、学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C、基地供应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具体店铺装修自理。

D、各商铺财务独立、运营独立,基地仅对项目与市场进行监督。

(2)创业成熟期:大厦运营模式

商铺数量进入稳定期后,采取大厦运营模式。

模式特点:

A、将场地划分为较小的铺子,分功能区出租给学生。根据场地面积与租用时间(按月计)收取租金,同时根据营业额与经营状况按比例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模拟税收,为做总体宣传、勤工助学、孵化项目等筹集资金)

B、学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C、基地供应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具体店铺装修自理。

D、在各商铺独立宣传的基础上,为所有商铺做总体宣传。

E、各商铺财务独立,统一收银。由商铺收银台开出三联收据,一联自留,一联交学生消费者,一联基地收银。

F、引进一卡通刷卡机制。

G、统一提供会员卡,提供打折、积分等服务。

(3)创业补充:集市运营模式

为了让更多时间不充足、经验不足的学生得到锻炼,开设集市模式。集市在创业补充之外,最主要的职能是跳蚤市场,方便学生进行二手物品买卖。

模式特点:

A、以地摊形式出现,无装修等成本,在节假日规定时间内开放。

B、将场地划分成小块,无租金。

C、学生按制度有序进入场地,听从基地安排。

D、学生主要进行二手物品的交换、交易。

E、各地摊位运营独立,基地仅进行监督。

2、就业模式

建立长期稳定的项目,创造就业岗位。

模式特点:

(1)项目所有权归学院,基地管理服务机构代为管理,聘用学生负责具体经营。

(2)具体经营分为承包制与聘用制。

A、承包制:学院统一招标,由中标的学生承包管理。项目盈利归学生所有,每个承包期上交标的费用。

B、聘用制:基地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学生,支付其工资,项目盈利归学院所有。

(3)不论是承包人、项目经理人还是项目中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聘用在校学生,有特殊情况报基地管理服务机构。

(4)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学生。

三、管理服务机构

(一)管理服务机构的性质

学院成立大学生创业基地服务中心委员会作为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机构接受学生处的领导,负责基地创业就业具体事务。

(二)管理服务机构设置

1、主任

设主任一名,由学生处从在职教师、辅导员或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中聘用。主任要忠实于基地宗旨,在“一年成型,两年稳定,三年效应”的总方针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其职能有:

(1)根据学院总体步骤,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基地的具体规划及基地实施细则。

(2)根据学院批准的具体规划,组建基地的组织机构,筹建基地。

(3)制定基地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示范文本。

(4)引导、保护、培养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切实帮助解决学生创业过程中碰到的具体困难,对有创业要求的学生进行培训、辅导、扶持。

(5)把就业培训与勤工俭学有机结合起来,在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激发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6)探索基地与学院教育有机结合的新思路,力争在三年内初步形成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所特有的教育模式。

(7)向学生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及有关政策、制度;向学院传达学生积极合理的要求与建议,把基地建设成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8)向学院递交基地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完成学院对基地工作的步骤;向学院汇报基地实施的情况,取得学院对基地工作的及时指导,使基地工作能紧紧围绕学院工作而展开。

(9)完成学院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顾问团

由专业教师、创业学生代表、社会成功人士组成。

其职责为:

(1)为基地发展与完善提供意见与建议。

(2)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地进行评价,并提供积极的建议及修正意见。

3、综合部

设部长一名,管理人员若干。部长由基地主任从在校学生中聘用,管理人员由部长从在校学生中聘用。

其职责为:

(1)文件的起草、归档与管理。

(2)基地宣传及成果展示。

(3)基地日常财务运作。

(4)就业部门财务监督。

(5)协调基地与学院各部门及基地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6)完成基地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创业部

设部长一名,管理人员若干。部长由基地主任从在校学生中聘用,管理人员由部长从在校学生中聘用。

模拟工商管理机构与物业管理机构。其职责为:

(1)店铺的进入、退出、续约事务。

(2)商铺的水电、安全等日常管理服务。

(3)集市的安排与管理

(4)对商铺中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同行竞争等进行监督。

(5)当学生知识不足或项目经营出现问题时,积极给予指导与培训。

(6)完成基地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5、就业部

设部长一名,管理人员若干。部长由基地主任从在校学生中聘用,管理人员由部长从在校学生中聘用。

模拟人才市场、培训中心。其职责为:

(1)负责项目的收购、开发以及日常运营。

(2)经理人的聘用管理。

(3)勤工助学学生的安排。

(4)培训项目经理与上岗员工。时机成熟时,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同学提供各种专业培训。

(5)利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基地拓展、孵化项目等。

(6)评估项目,挑选项目进行投资。

(7)完成基地主任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6、维权部

设部长一名,管理人员若干。部长由基地主任从在校学生中聘用,管理人员由部长从在校学生中聘用。

模拟消费者协会。其职责为:

(1)维护消费学生的权利。

(2)当学生权益遭到侵害时,接受投诉,报主管部门处理

(3)调解商铺与学生、商铺与商铺间的纠纷。

(4)防范不正当竞争。

(三)管理服务机构决策机制

1、决策机制

五人决策制:

主任与四名部长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2、决策内容

(1)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价:对否定的项目,指出问题所在,指明改进方向;对初审通过的项目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2)评定优秀项目及优秀团队。

(3)对团队进行评估:审核团队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帮助整改,对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进行面试。

(4)对于创业项目与创业团队都经过初审的项目颁发创业证书。

(5)与项目负责人商榷合同条款。

(6)评定保障计划中的良好项目。

(7)确认续约续聘退出合同。

(8)对创业就业项目作出奖惩决定。

(8)推荐、完善参加各级竞赛的项目。

四、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一)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实践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

7.创业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及所在院系同意;

8.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按时注册,自觉遵守学校其它规章制度,不能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9.创业团队成员应学有余力,每学期按照学校规定修满所需学分。

(二)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程序

1.下发通知:原则上将于每年3月下发《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通知》,动员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同时根据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行情况,经机构研究,也可不定期组织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创业团队按通知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至办公室:《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致家长函回执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项目受理: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项目评审:机构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计划书及创业团队对创业项目的陈述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驻团队;

5.项目公示:评审入围的团队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团队;

6.制度考核: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7.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办公室办理签署入驻协议;

8.装修装饰:创业团队在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装修装饰;

9.办理注册:创业团队办理工商、税务注册手续;

10.正式入驻:团队正式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三)评审标准

1.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能吸纳本校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优先选择与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4.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特别是要突出对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的分析,创业计划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创业计划书在校级及其以上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或创业项目为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的孵化产品。

五、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和保障计划

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采用协议管理的方式,协议书应包括创业实践基地的场地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业实践基地的场地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它用途;

2.创业团队的“门面”装修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装修方案需经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4.创业团队应保证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创业团队应遵守场地提供方的其它规定。

(二)创业实践基地的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创业团队在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创业实践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创业实践基地管理部门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

6.校内创业实践基地的创业项目不能涉及以下经营范围: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有食品安全危机等项目。

注:不得经营现做现卖类食品项目。不得由外部商家投资。

(三)创业实践基地的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实践基地作息时间,做好日常经营中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创业实践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4.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保卫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6.必须遵守创业实践基地属地安全管理的其它规定。

(四)、保障计划

1、商铺保障计划

部分经营良好的项目,由于项目创建人毕业必须退出或自身原因要求退出时,可由经理人自行选择接班人,其经营关系由各自合同约定,基地做监督与调解。

当这部分项目无法自行找到接班人的情况下,学院启用保障计划。

(1)良好项目的评估条件

A、经营期内营业状况良好,无亏损状况。

B、受同学欢迎,在同类项目中经营成果优异。

C、属于正常退出的项目,仍有大量的可销售货物未出售。

D、进货渠道稳定或服务可复制性强。

良好项目由顾问团评定。

(2)第一批良好项目保障计划

第一批退出的良好项目由学院委托基地收购,除收购其未销售完的物品外,一同收购其货源或服务方式。

这批收购后的项目管理,所有权归属学院,聘用学生经营管理。其盈利属于学院。自收购后,成为长期商铺,不再有营业期限限制。

(3)第一批后良好项目保障计划

当已有同类项目成为长期商铺后,退出时,项目所留下的未销售完的商品或服务,由长期商铺现任经理人以议价方式收购。如有比现任长期商铺更好货源或服务的可以通过管理团队另行议价收购。

2、用工制度保障计划

商铺中用工合同需上交,以用于保障工作学生权利。

(1)学生最低临时工资为8元/时。月工资由商铺与学生商议。

(2)结算方式合同规定,但不得拖欠工资。

(3)项目退出时,优先偿付员工工资。

(4)项目强制退出时,必须付清员工工资。

3、消费学生保障计划

学生消费者权益应当保障,基地的保障方式为:

(1)设立维权部门,接受学生投诉。

(2)各商铺承诺质保。

(3)在质保期出现问题,商铺已退出,维权部负责联络退出商铺维修。

(4)当学生与商铺出现纠纷时,由维权部门调解。

六、创业团队的考核与效用

(一)创业团队的考核

1.创业团队每年举行中期评价和年终考核。中期评价、年终考核分别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2.考核程序

(1)机构发出书面通知;

(2)创业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考核按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评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并有一定的加减分条件。

4.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办公室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

(7)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9)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5.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考核结果的效用

1.机构将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新星,并给予奖励;

2.对优秀创业团队减免场地使用费用;

3.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创业实践基地。

七、创业团队的退出

1.合同期满退出。入驻基地团队与创业实践基地合同期满,到机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机构提出退出申请,经机构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3.孵化期满退出。创业实践基地为一直开展创业活动的团队,负责人毕业一年内在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孵化,一年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

4.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创业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机构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